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”。今年5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》,提出了“严把加工质量安全关”的监管工作要求。同时,2019年作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,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面临着新挑战,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笔者通过北京市顺义区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及监管情况,就食品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,初步探讨市场监管体制下,通过六项治理思路来应对监管中面临的食安新挑战以提升监管效能。
区内138家食企为监管带来挑战
主体体量大,食品种类覆盖多。截至9月4日,顺义区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38家(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),占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4.5%,仅次于房山区,居北京市第二位,覆盖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种类。
地区分布广泛,重点区域相对集中。食品生产企业分布于顺义区21个镇、街,站全区镇、街的84%。但重点区域相对集中,高丽营、牛栏山等8个镇街的食品生产企业数约占全区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65.7%。其中,高丽营金马工业区等工业园区及牛栏山、马坡等顺义新城集聚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知名企业。
品牌效应显著,中小企业比重大。目前辖区虽然拥有“燕京啤酒”“牛栏山白酒”“光明乳业”“八喜”等知名企业,但总体来看,全区食品生产企业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。
生产模式多样化,订单式生产为主。顺义区内企业的生产模式,大致可归纳为四类:一是日生产制,即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,按照淡、旺季每日均安排生产,目前仅有少数几家规模较大企业和部分快消品企业具有此种模式。二是批量生产,企业每年只生产少数批次产品,每批数量较大,待库存较少时再组织生产。三是订单式生产,即根据购买方订单组织生产,具有节约成本、生产稳定的特点,全区约70%的企业采取此种模式。四是固定日期生产,即每年只在某些固定的时期内组织生产,例如在中秋节前生产月饼,在端午节前生产粽子等。对于这四种生产模式,很多企业采取搭配施用,灵活转换的方式,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实际生产状况的变化因时制宜。
随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,由原工商、质检、食药等多部门人员组成了一支新的市场监管队伍,面临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队伍融合的需求,人员层次、队伍建设、业务知识及监管内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,就相对专业的食品生产监管来说,对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目前来看,专业化食品生产监管人手仍存在不足,监管人员能力水平高低不齐,甚至个别人员对生产监管存在着“畏难”情绪,食品生产专业化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。
家族式、作坊式经营模式食安隐患大
目前,辖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其管理体系健全,岗位职责清晰,关键控制点管理有力,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强,企业自身拥有良好的管理和自查机制;与之相对的,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,仍旧采用家族式、作坊式经营模式,存在着人员学历低、管理能力差、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弱、技术设备落后、思想重视程度低等问题,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,监管的难度相对较大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
食品安全重视不足,主体责任落实欠缺。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,部分企业专注于经济效益,对管理重视不足。一是人员岗位职责不清。一岗多职,分工不明,企业设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员、检验员及质量负责人等职务,在实际操作中,许多企业特别是人员较少的企业,常常出现一岗多职的现象,既要兼顾食品安全与检验,又要兼顾管理与生产,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。二是管理人员能力不足。一些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水平偏低,业务能力不足,缺少能够总揽全局,对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体系明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。三是资金技术投入不足。对生产设施、厂房改造、检验设备、人员管理及体系认证等食品安全管理投入不足,没有将食品安全与企业发展做到有机结合。
生产过程控制不足,食品安全心存侥幸。企业不能严格把控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,对违反卫生操作要求的行为持放任态度,为节省成本,出厂检验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数量不足,设施设备投入不到位,导致出现出厂检验不规范、原料进货把关不严、食品添加剂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。另外,企业不能有效保持标准的生产条件和状态,对食品安全状况抱有侥幸心理,个别企业仅在生产许可申报和审查期间对企业的软、硬件进行集中全面治理,达到企业生产要求的最高标准和最好状态以迎接监督检查,但治理效果未能长久保持,在失去监督的情况下,企业的生产条件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。
交流沟通平台狭窄,企业成长速度缓慢。企业之间,特别是同行业企业之间缺少沟通、交流的机会和平台,无法借鉴有益经验、分享经营方法和食品安全管理理念,实现同行业间信息的共享,致使企业视野狭窄、成长速度缓慢。同时,新生企业缺少学习榜样,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,走了很多弯路,增加了发展的时间成本。
六项治理思路提升监管效能
与流通行业相比,食品生产的行业特点更为突出,过程控制更为严格,食品生产企业技术要求相对较高,管理体系相对健全,由于各类食品均有不同的审查细则,各行业的关键控制点也相对不同。根据存在的问题,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中,通过“强化预防、精准监管、细化服务、落实责任、创新手段、共治共享”的治理思路,以惩治与指导结合、执法与服务并重为原则,创新监管方式,突出监管效能。
一是强化预防,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。坚持问题导向,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,强化风险监测、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,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。在日常监管过程中,专注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问题和突出矛盾,深入挖掘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,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。通过实施动态监管,针对不同行业、不同区域、不同企业、不同问题,深入分析原因,明确风险问题清单及重点治理环节,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,如乳制品、肉制品风险监测,不合格食品集中销毁等。
二是精准监管,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精度。在确保监管广度的基础上,要继续向深度挖掘,抓住关键点位,因事施策、因企施策、因人施策。例如,开展风险分级工作,确定不同风险等级企业的检查频次和抽检频次,合理分配人员,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靶向性;实施“一企一策”工作(即一个企业一个监管策略),对每家食品生产企业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,环境、布局、原料、人员、设施设备、生产过程、包装运输、质量控制等全过程,按照食品生产审查细则及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评估,精准定位企业问题风险,制定针对性、合理性和专业化的监管策略;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,依托业务骨干、技能标兵及第三方专家老师等现有资源,通过以干代训、现场施教、案例指导及业务培训等形式,强化培训和考核,提高监管人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,培养一批职业化、高素质的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等。
三是细化服务,拉升企业整体素质水平。结合国务院深化“放、管、服”工作的要求,服务要细化、贴合实际,突出服务效果和质量,避免服务形式化、刻板化和单一化,推进企业整体素质提升。一方面依托行业组织、检测机构及科研院所,按区域、按行业、分专业的方式,分期分批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、食品安全标准、检验员操作等知识培训,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力,提升企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;另一方面搭建企业互动交流平台,从食品安全角度出发,以知名企业为示范,组织和协调企业之间相互交流,推进企业互享先进成熟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,提高管理标准,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能力,拓宽企业视野,促进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和共同发展。
四是落实责任,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。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,有义务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通过督促、引导、鼓励企业自觉建立HACCP、ISO22000及乳制品GMP等认证体系,健全追溯体系,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等工作,夯实企业责任落实,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生产能力,防范食品安全隐患。
五是创新手段,转换食品安全监管理念。随着经济发展、社会需求和技术水平的进步,新形式、新问题、新业态的食品生产成为常态,传统监管手段滞后于食品生产环境的变化,要引入现代化法治思维和信用体系建设,转变单一以罚代管的传统思路,实施智慧监管,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,通过数据收集、导入、分析、运用和公示等应用形式,实现“互联网+食品”监管,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。
六是共治共享,推进多方力量共同参与。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,制定政策鼓励措施,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,弥补监管部门人力、技术、专业等不足;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,强化行业自律;推进公众和媒体积极参与社会监督,形成各方各尽其责、齐抓共管、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。
(来源:中国食品报网)